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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個禮拜六,東京的繁華街上,滿滿的人潮。

只要是國定假日或特別的日子,大條名店街上就會禁止車輛進入。

下了班,我拿著一個特別的電燈泡。

想進入大型的家電賣場買,但因為觀光客太多,電梯等了好久都進不去,我心裡都是家人,就怕兒子參加課外活動回到家了,我卻還沒回到家。

 

我放棄了買電燈泡。

那是一個很特別的電燈泡,跟我們家的經濟狀況不符。

是一盞很漂亮的燈具裡的某一個燈泡。

白熱光燈泡。

從目黑區搬來這裡八年了,我每隔兩年就要去買這個特別的燈泡。

老公對光很敏感,受不了太亮的光,所以只好買了可以調光的高級燈具。

 

但我卻因為這組燈具整天提心吊膽。

恨不得改成最便宜的日光燈。

 

某一天,兒子不小心把手帕丟到燈具上,我打開房間,聞到濃濃的燒焦味。

立刻疏散小孩們,當時老公還沒下班,我用敏銳的鼻子聞著到底是哪裡發出燒焦味。

那之後,我更加的敏感,就怕兩個孩子在家裡,只要大人一不在家,會發生什麼危險的事情我們都不知道。

 

上個禮拜六,我想買燈泡又撲了個空。心裡怨嘆著老公買下那個不符合我們身分的掛燈。

我厭惡他那種追求品味的生活。

也很不齒。

 

所謂的追求品味,要有錢,更重要的是,孩子已經長大成人。

不然,所有的家俱都應該為孩子的安全設想。

 

我們的想法如此不一樣,卻成了夫妻。

在我之外,有許多人更適合當他的妻子。她們懂得享受人生,懂家具,有品味。

 

在老公的面前,我是一個滿身糟蹋、滿腦子想著孩子們的媽媽。

有時候我會說氣話:「你真不該跟我結婚的,你應該找更有品味、更會玩的人。我是一個媽媽,有了孩子,腦袋裝不進其他東西。」

 

或是我會嘲諷著沒孩子的女人:「真好,玩夠了,玩瘋了,在男人面前既野放又有品味,我就不是這樣的人。」

 

「妳也太扭曲了!妳嫉妒心很強!」老公說了我兩句。

「不,因為我有孩子。」我淡淡地回答。

 

沒孩子前,我比任何人都還狂野。

甚至不顧性命。

 

十多歲時的男友,在車上跟男友吵架,不斷激怒他,他用車撞壞了餐廳的圍牆。

二十五歲前,不滿當時的男友跟女生去打羽球,我撒謊,說自己在山中遇難,前途光明、公務員的他一路狂飆,差點出了車禍。

二十六歲時,來到日本,不爽某個男生說了一句話,在高速公路上瘋狂要他停車,我要立刻下車。

 

像我這樣瘋狂無理智的女人,卻在現在30多歲的後半,可以每晚躺在舒服鬆軟的棉被上,聞著兒子睡著時吐出的嬰孩呼吸味、撫摸著他那細柔的頭髮。

我竟然可以享受這種溫暖的親情幸福。

我對過去所做的事情充滿罪惡感。

如果有什麼祈求的,就是希望兒子的人生裡不會遇到像我這樣的女人。

希望兒子女兒健康長大,而我這一條命,就算下一秒就消失也無所謂。

 

只要他們平安長大就好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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